20200729我今天上223路車,很擠連站的位子都沒有

 

 一位中年小姐起來讓我坐,很多次都是她讓我坐,

 

我今天認真地看他到哪兒下車,原來是在榮總下車,

 

一定是榮總的高級工作地位的人,不是普通人,穿長裙平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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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用金飾變賣買的房子,已經進入了最後開井的階段,為省工錢,

 

我爸爸自己親手開挖,沒想到一挖竟然冒出火舌來,把我爸爸的眉毛、

 

頭髮被燒掉了,那個火還遲遲不退,出火點就在現在6號和11號門口,

 

蔚為奇觀,幾乎全台北市的有錢人都開車來這裡看地底冒出的火,

 

而我們就把鍋子搬出來用這個火煮菜、燒開水,我爸爸更誇張,

 

都在這邊洗完澡才回家,現在回想起來還是覺得這段經歷很有趣。

 

 

 

後來在另一邊挖了一口井,我們搬進去住,成為海光新村的第一個住戶

 

那個時候海光新村附近是一片甘蔗田,非常地荒涼,那裡的田鼠好大隻,

 

像貓一樣大,有一次我爸爸抓了一隻田鼠煮生薑絲湯來吃,大家都

 

吃得好開心,因為專門吃甘蔗的田鼠,肉裡面都有一股甘蔗的清香,

 

令人回味無窮,不過好吃歸好吃,我自己一個人看到大老鼠的時候,

 

還是怕得不得了,不過我不會像一般女孩子那樣尖叫,我的脾氣

 

從小就很倔強、好強,不管受多大的委屈或驚嚇,都是往肚裡吞,

 

小時候媽打我叫我說以後不敢了,我就死也不說,媽就用大麻繩子

 

將我綁在豬圈裡不給我飯吃,小姑姑偷偷拿飯來給我吃勸我求饒,

 

我就是不吃也不求饒。這樣的個性造成我後來的悲劇。

 

 

 

搬到海光新村新家後媽媽一樣到歐巴桑家做衣服,

 

歐巴桑房租水電都沒有收還常常煮麵給我媽吃。

 

而我在現在啟聰學校對面找了份工作,那是一家做包袱的工廠

 

(以前這家工廠也在海關附近,就是做內褲的),叫做福光號,

 

每個月的薪水六塊錢,我每天做的工作就是裁剪布,沒有做過的人

 

永遠不知道裁剪布有多辛苦,麵粉袋疊10層一起剪,我用小小的手

 

握住大的台灣剪刀,不斷地剪著,剪到手骨頭酸痛,手指皮肉都破,

 

流血、長繭了還是得繼續剪,晚上沒有人要加班,我就自願加班,

 

剪到老闆都稱讚我,說從來沒有看過像我這麼認真的小孩,

 

才做二個月就加薪一元,月薪7元。

 

民國45年建房屋工錢都工務組的同仁和建免費,

 

只買房地和材料費,材料由海關去買避免被商人轉手 加稅

 

每戶拿出五千元用不完又退回幾元我不知道,拿錢會跟我說,

 

退費多少不會說,房貸每月扣兩百多元,房貸二十年

 

現在有一家賣屋,兩千萬元

 

 

 

光靠我媽媽在歐巴桑家做衣服和我在工廠作工的錢,根本不夠寄回家,

 

因為我阿公、小姑、大弟樑鎰和大妹秀錦都還在鄉下,我們每個月

 

要寄300元回家,可是我爸爸、我媽媽、我和小妹秀爵在台北也要開銷,

 

尤其我爸爸愛喝酒,在海關賺的300 元還得付200多元的房貸,

 

所以我和媽媽真的很辛苦。鄰居陸續搬來,管家婆也多了,

 

2號的鄭體貴說我們的垃圾有碎布,不准倒大門內的垃圾集中場,

 

於是我就拿到後面的甘蔗園丟棄,地主鴨頭的太太看我們可憐,

 

就約了一些鄉親拿布來做衣服,但鄉村的人除了過年過節、郭子儀生日、

 

廟會、嫁娶、嫁妝以外是很少做衣服的,所以生意也很有限。

 

 

 

鄉下有位親戚來找工作,我媽帶她去台北後車站的介紹所,

 

被介紹到 迪化街 布行工作,我媽媽便跟著去向布行老闆娘

 

毛遂自薦,希望他們可以介紹別人請她做衣服。試做之後,

 

老闆娘很滿意,馬上介紹附近街坊鄰居拿布給我媽媽做衣服,

 

當時迪化街 布行老闆娘、小孩子們,幾乎都是穿我們做的衣服,

 

有固定客源,我們生活才漸漸好轉。到客人家量尺寸拿布回家作,

 

做好再拿去分送到家,很辛苦的工作。我每天下班要幫忙做衣服,

 

也要送衣服去客人家,每家布行的老闆娘看到我,都說我很漂亮,

 

送我好多漂亮的布,我用這些布發揮創意做很多衣服自己穿,

 

沒想到立刻引發了葫蘆堵年輕女孩的流行風潮,指定要做跟我一樣

 

的衣服,大家都稱呼我黑貓(當時黑貓指的是漂亮時髦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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