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習俗中,大年初二是已出嫁的女兒回娘家「作客」
是父母對出嫁女兒的關懷,女兒回娘家必須準備
「伴手」禮物給娘家兄弟,代表在夫家的生活過得不錯,
俗語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女兒出嫁後就與夫家一同生活,少有時間回娘家拜見父母。
午宴請女兒、女婿,閒聊間也能瞭解女兒在夫家生活的情況。
女兒連續三年沒回娘家作客,是背叛祖先此後將永遠不得回娘家
女兒是在初二早上由女方兄弟迎接回娘家,是以免婆家因家事繁忙,
不讓媳婦回家(以前人媳婦回娘家必須婆婆答應),傍晚前讓女兒回婆家
則是體諒女兒,必須返回婆家幫忙準備晚餐、處理家事。
母親常說要對兄弟好,以免嫁後初二沒人接回娘家作客
沒有兄弟,可由同宗的堂兄弟接回娘家;必須準備禮物分給
娘家父母、兄弟,代表女兒出嫁後的生活過得不錯。
農曆大年初二女兒不回娘家。則由小孩提著禮物,
代表父母前往外公、外婆家拜見長輩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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