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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玉書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雪梨 · 

 

終於來到傳說中的雪梨歌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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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歌劇院(英語:Sydney Opera House)位於澳洲悉尼,是20世紀最具特色的建築之一,也是世界著名的表演藝術中心、悉尼市的標誌性建築。該劇院設計者為丹麥設計師約恩·烏松,建設工作從1959年開始,1973年大劇院正式落成。在2007年6月28日這棟建築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為世界文化遺產,從落成到列入僅間隔34年,為少數20世紀落成建築物列入世界遺產的例子。

悉尼歌劇院坐落在悉尼港的便利朗角(Bennelong Point),其特有的帆造型,加上作為背景的悉尼港灣大橋,與周圍景物相映成趣。每天都有數以千計的遊客前來觀賞這座建築。

悉尼歌劇院主要由兩個主廳、一些小型劇院、演出廳以及其他附屬設施組成。兩個大廳均位於比較大的帆型結構內,小演出廳則位於底部的基座內。其中最大的主廳是音樂廳,最多可容納2679人。設計的初衷是把這個最大的廳堂建造成為歌劇院,後來設計改動了,甚至已經完工的歌劇舞台被推倒重建。音樂廳內有一個巨大的管風琴,是由羅納德·沙普(Ronald Sharp)於1969年至1979年製造的。號稱是全世界最大的機械木連管風琴,由10,500根風管組成[1]。

主廳中較小的一個才是歌劇院。由於當初是將較大的主廳設計為歌劇院,小廳被認為不太適合做大型的歌劇演出,舞台相對較小而且給樂隊的空間也不便於大型樂隊演奏。

其他附屬設施則包括戲劇院、影院以及攝影室。

建造歷史緣由
建造悉尼歌劇院的計劃始於1940年代,戰後的悉尼並沒有專門場所用於音樂、戲劇表演。悉尼音樂學院的院長尤金·古森斯(Eugene Goossens)遊說政府建造一個能夠表演大型戲劇作品的場所。當時進行戲劇表演的場所悉尼市政廳對於戲劇表演來說太小了。在1954年,古森斯成功取得新南威爾士州州長約瑟夫·卡希爾(Joseph Cahill)的支持,卡希爾要求設計一個專門用於歌劇的劇院。儘管卡希爾曾想將其建得離位於CBD西北方的溫耶德火車站(Wynyard railway station, Sydney)更近一點,古森斯卻堅持將歌劇院建在便利朗角(Bennelong Point)上[ 2]。


悉尼歌劇院的早期模型
卡希爾於1955年9月13日發起歌劇院的設計競賽,共收到來自32個國家的233件參賽作品。參賽作品的規定是必須有一個能容下3000人的大廳和一個能容下1200人的小廳,兩個廳都有不同的用途,包括歌劇,交響樂和合唱音樂會,大規模的會議,講座,芭蕾舞演出和其他演講[3]。評選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英厄姆·阿什沃思(Ingham Ashworth)、科布登·帕克斯(Cobden Parkes)、萊斯利·馬丁爵士(Leslie Martin)和埃羅·沙裡寧[4]。本來評委們已經選出若干件候選作品,然而因故遲到的美國設計師埃羅·沙裡寧卻從淘汰的作品選出約恩·烏松潦草的設計圖。 [5]1957年1月29日,約瑟夫·卡希爾在新南威爾士州州立美術館宣布丹麥設計師約恩·烏松贏得競賽5,000英鎊的獎金,第二和第三名則分別為馬里蘭( J. Marzella)、波依斯萬(Boissevain)及其搭檔奧斯蒙德(Osmond)。此時的烏松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家居住宅設計師,悉尼歌劇院是其第一座公共建築。烏松1956年在斯德哥爾摩旅行時從一份建築雜誌上得知這個建築競賽,在尚未造訪過悉尼的情況下,憑藉著幾個悉尼姑娘對家鄉的描述就繪製出這份設計圖。直到6個月之後烏松本人才知道自己的作品獲選,當他在7月29日第一次踏上澳大利亞的土地時受到熱烈的歡迎,當地的澳大利亞婦女周刊甚至將其比作好萊塢明星賈利·古柏。 [6][7]。烏松此行還帶來他在丹麥所製作的悉尼歌劇院木製模型,這個模型被放置在悉尼市政廳內。模型和悉尼歌劇院的最終造型有不小的差別,它採用的是更為奔放的拋物線屋頂,這個設計因為建造難度過大在後來的建造過程中被修改。為了籌措建造悉尼歌劇院的資金,卡希爾開始發行悉尼歌劇院的彩票。 1958年3月,烏松和丹麥結構工程師艾拉普(Ove Arup)再次拜訪悉尼,他們發表名為紅皮書的悉尼歌劇院初步設計方案。 [4]

設計和建造
原本位於便利朗角(Bennelong Point)的麥格理堡壘電車廠於1958年拆除,歌劇院的前期準備工作於1959年3月份開始。 3月2日,卡希爾擰緊悉尼歌劇院青銅銘牌上的最後一顆螺絲釘,象徵著大劇院的建設工作由此展開。然而不幸的是,僅僅幾個月之後的1959年10月22日,新南威爾斯州總理約瑟夫·卡希爾因心肌梗塞死於悉尼醫院,日後悉尼歌劇院的建設遭遇困難時因此缺乏許多政治上的支持。 [8]歌劇院的建造計劃一共有三個階段。階段一(1959–1963)包括建造平台。階段二(1963–1967)建造外部的“殼”結構。階段三:內部的設計和裝潢(1967–1973)。

階段一:平台

悉尼歌劇院入口處
階段一的準備工作於1958年12月5日開始,由Civil&Civic公司負責建築,奧雅納公司的工程師們則負責監督和指導,正式的建設開始於1959年5月5日。政府出於對資金和公眾輿論的擔心力求工程盡快開展,然而烏鬆的最終設計卻仍未完成。 1961年1月23日,工程已比預計延後47週,這主要是因為遇到一些沒有預料到的困難。包括天氣,沒有預料到的雨水改道,而工程開始之際烏松實際上還沒有準備好正確的結構圖,政府又在原本只用兩個廳的設計中新加4個小廳。 [2]1961年3月1日成立悉尼歌劇院信託基金,基金會負責管理建造悉尼歌劇院所需的費用。 1962年1月1日,烏鬆又發布名為黃皮書的設計方案,在這一個方案中拋物線式的屋頂被修改為球面結構。 [9]平台的工程最終於1962年8月31日完成。迫使工程盡快開展的行為最終導致一些顯而易見的問題:平台的強度並不能夠支撐它的屋頂結構,因此必須要重建。 [10]重建工作完成於1963年2月,同一年中烏松全家搬到貝尼朗角距離悉尼歌劇院不遠的地方。

階段二:頂樓,房頂
在最初的歌劇院設計競賽中,這些殼並沒有幾何學上的定義,[11]在設計過程的開始階段,這些“殼”被定義為由一系列的混凝土構件組成的排骨支撐起來的拋物線。然而,奧雅納工程顧問公司的工程師們卻無法建造這些“殼”。使用原地澆築的混凝土來建造的計劃由於造價高昂而遭到否決,因為屋頂不同部分的結構不同,需要設計許多不同的模具。


1968年的建造進度

悉尼歌劇院用來支撐殼的肋骨
從1957年到1963年,在最後找到一個經濟上可以接受的解決辦法之前,設計隊伍反复嘗試12種不同的方法建造“殼”(包括拋物線結構,圓形肋骨和橢圓體)。 “殼”的設計工作是最早利用電腦進行構造分析來完成構造分析的部分之一。 [12]在1961年中期,設計隊伍找到一個解決辦法:所有的“殼”都由球體創建而來。這一方法可以使用一個通用的模具澆注出不同長度的圓拱,然後將若干有著相似長度的圓拱段放在一起形成一個球形的剖面,不過現在已經不太清楚是誰最先想出這個解決方法的了。確定製造屋頂的方法之後,屋頂的顏色和材質也成為需要選擇的對象,烏鬆的想法是想讓悉尼歌劇院在港灣的襯托下看起來像是天空中的白雲。烏鬆在日本發現他想要的材料,這就是陶瓷。最終他們選定瑞士陶瓷製造商的哈格納斯,這家企業生產的瓷磚具有光滑的表面,但又不像玻璃那樣擁有高反射率。

悉尼歌劇院上的瓷磚
“殼”由霍尼布魯克集團(Hornibrook Group Pty Ltd)建造[13],他負責建造第三階段。 Hornibrook在工廠中製成2400件預製肋骨和4000件屋頂面板,著加快工程的進度。 [10]這個解決辦法的成就在於利用預製混凝土構建從而避免建造昂貴的模具(他同樣允許屋頂面板在地上就大片的預先建造組合好,而不是在高處一個一個的拼接)。 Ove Arup和合作方的工地工程師驚訝於這些“殼”在完工前使用創新的調節型彎曲鋼鐵桁構梁來支撐不同的屋頂。在1962年4月6日,悉尼歌劇院估計將於1964年8月到1965年3月之間完成。到1965年時,又估計第二階段最終將於1967年6月完成。

階段三:內部的設計和裝潢
階段三的工作從烏松將他的工作室於1963年2月搬至悉尼後開始。然而,政府在1965年發生改變,澳大利亞工黨在新一輪的選舉中落敗,新的羅伯特·阿斯金(Robert Askin)政府宣布悉尼歌劇院建造計劃將由公共工程部管轄。戴維·斯休斯(Davis Hughes)取代諾曼·賴安(Norman Ryan)成為公共工程部門的長官。當烏松希望獲取用於購買第三階段膠合板的資金時,斯休斯沒有批准。於是烏松直接去找斯休斯本人,後者告訴他沒有辦法在這個方案上使用這麼多錢。在這之後,悉尼政府就逐漸減少對悉尼歌劇院的資金供給,此時的烏松幾乎身無分文,要靠朋友救濟才能維持生活。 [6]不僅如此,公共工程部門甚至連烏鬆的設計方案都要反對。有些律師建議烏松打官司,不過烏松卻不願意這麼做,1966年2月28日烏松辭職的時候第二階段的工程正接近完工,此時悉尼歌劇院建造計劃的花費仍然只有2290萬元。 [2]3月份的時候斯休斯還給烏松提供一個重返悉尼歌劇院項目的職位,只不過這個職位只是建築設計師而沒有任何權利,烏松拒絕這個機會。 [14]

音樂廳和管風琴
彼得·霍爾(Peter Hall)在烏松辭職後取代他的位置,霍爾對第三階段的內部設計和裝潢負最大責任。萊昂內·托德(Lionel Todd)、大衛·利特爾莫爾(David Littlemore)以及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工程師特德·法默(Ted Farmer)也在同年接受任命,取代烏鬆的位置。 [15]聲學顧問洛薩·克萊爾(Lothar Cremer),向SOHEC證實烏松最初的設計僅允許在大廳中安放2000個座位,並進一步指出如果將座位加至3000個的話將會對聲音產生災難性的後果。舞台設計師馬丁·卡爾(Martin Carr)也曾批評過悉尼歌劇院的內部設計和演出用設備。烏松離開之後,他的許多設計被後人改動了。例如,在原先的設計中北面的矮牆並不是現在這樣,地板的材料也不一樣了,烏松原本的計劃是使用木合板來做玻璃的窗框。兩個主要大廳的用途也被更換了,原先較大的廳是歌劇廳如今則成了音樂廳。而小一些的廳本來只是用於舞台劇,現在也用來表演歌劇。另外還加入兩個新的小廳,這些變化連同舞台設備的變更使得悉尼歌劇院的內部結構大為變化,還有烏松設計的木合板走廊以及他的座位排佈設計也都被拋棄了。悉尼歌劇院第三階段的建造工作最終於1973年完成。 [16]

完工以及花費
悉尼歌劇院於1973年正式完工,總花費為1億零200萬美元[17]。截至1973,悉尼歌劇院各製造階段的花費為:階段一:矮牆大約為5千5百萬。階段二:屋頂大約為1千2百50萬。階段三:內部的設計和裝潢5千6百50萬。舞台設施,舞台照明和風琴9百萬,其他的花費和費用1千6百50萬。 1957年初步計劃的成本為7百萬,最初預計完工日期為1963年1月26日(澳大利亞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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